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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林气体向股东派缴2017年现金股利1亿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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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0日,福林气体公司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,向股东——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林德气体(香港)有限公司派缴2017年现金股利1亿元。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是福林气体公司自2011年商业运营以来的第三次股东股利分配,彰显了公司对于股东的高度负责任。
福林气体一直致力于通过从严管控安全生产,持续优化工艺运行,狠抓隐患排查整治,强化应急预案演练,推动技术创新,开展技改技措,促进节能减排,深化“六好”管理,以及采取积极的产品销售策略,实现开源节流、降耗增产、推价增收,以良好的经营效益和业绩来回报股东。今年以来,福林气体未发生可记录的短供事件,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较好,累计销售管道气约160万knm3,销售液体产品约13.2万吨,并已于8月底提前完成了董事会设定的年度利润目标。
此基础上,福林气体认真落实《公司章程》和公司董事会决议,积极筹措资金并办理股东股利分配,包括税收优惠申请等各项手续,确保了按计划及时分红到位。